| 索引號 | 11500228MB19586756/2026-00039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住房城鄉建委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涉嫌違法案件移送制度》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6-03-24 | 發布日期 | 2026-03-24 |
| 索引號 | 11500228MB19586756/2026-00039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住房城鄉建委 |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涉嫌違法案件移送制度》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6-03-24 |
| 發布日期 | 2026-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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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住建發〔2025〕4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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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梁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印發《涉嫌違法案件移送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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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各科室、委屬各單位:
《涉嫌違法案件移送制度》已經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文件要求,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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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梁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5年5月6日
重慶市梁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涉嫌違法案件移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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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理順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提高行政執法效能,規范涉嫌違法案件的移送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關于印發<重慶市行業監管與綜合行政執法協同聯動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渝委法執〔2024〕1號)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重慶市梁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區住房城鄉建委”)開展行政執法檢查活動發現的涉嫌違法案件、上級督辦工作中交辦和領導指示的案件,以及相關單位函告和群眾舉報投訴的案件,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區住房城鄉建委組織的行政執法檢查活動,包括區住房城鄉建委組織的綜合檢查、專項檢查、督查、巡查、“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和所屬單位依法進行的各項日常檢查活動。
第四條 屬于區住房城鄉建委執法事項的涉嫌違法案件,必須立案查處的,應當及時移送區住房城鄉建委執法辦(以下簡稱“住建執法辦”);屬于已劃轉執法事項的涉嫌違法線索,應當及時移送相應職能部門。
第五條 屬區住房城鄉建委執法事項的涉嫌違法案件的移送,應當符合規定的條件。
(一)涉嫌違法主體明確,與違法行為有責任關系;
(二)涉嫌違法事項清楚,有初步違法事實及相應證據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現場影像記錄、筆錄、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等;
(三)涉嫌違法且有明確的處罰條款。
第六條 屬區住房城鄉建委執法事項的涉嫌違法案件的移送,應當按照以下程序和內容進行。
(一)移交科室(單位)填寫《涉嫌違法案件立案調查移送表》(附件1)和《涉嫌違法案件初步調查證據移交清單》(附件2);
(二)移交科室(單位)分管領導審核;
(三)住建執法辦意見;
(四)移交科室(單位)及時將《涉嫌違法案件立案調查移送表》(附件1)和《涉嫌違法案件初步調查證據移交清單》(附件2)及相關證據材料移交住建執法辦。
第七條 屬已劃轉執法事項的涉嫌違法線索的移送,應當按照以下程序和內容進行。
(一)移交科室(單位)填寫《涉嫌違法線索移送表》(附件3),制作《涉嫌違法線索移送函》;
(二)移交科室(單位)分管領導審核;
(三)法制科審核;
(四)法制科分管領導審核;
(五)移交科室(單位)及時將《涉嫌違法線索移送函》及現場檢查材料、投訴舉報材料、圖片影像資料等相關證據材料移交相應職能部門,并將《涉嫌違法線索移送表》(附件3)交住建執法辦存檔,由住建執法辦建立臺賬。
第八條 涉嫌違法案件(線索)的移送工作,實行層級負責制。在行政執法檢查活動發現的涉嫌違法案件(線索),由行政執法活動的牽頭科室(單位)負責人指定具體人員辦理移送手續。
上級督辦、領導批示的案件和舉報投訴查實的案件,必須立案查處的,由案件所屬業務科室(單位)或委領導指定的科室(單位)辦理移送手續。
負責案件(線索)移送的工作人員,應當在發現涉嫌違法行為或接到移送任務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移送工作,緊急或重大案件應及時溝通移送。承辦科室(單位)在接到移送的案件材料后,如對案件相關問題提出疑問,移送科室(單位)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回復說明,并附相應佐證材料。
住建執法辦在接到移送的涉嫌違法案件后,應當依法進行立案查處,并在案件辦結或依法終止后5個工作日內向移交科室(單位)反饋處理結果。
第九條 對涉嫌違法案件(線索)的移送,實行一事一案制。
第十條 對應當移送沒有移送或延誤移送時間,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重大責任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執法+監督”數字應用平臺正式啟用后,如通過平臺系統線上移交涉嫌違法案件的,按系統程序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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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涉嫌違法案件立案調查移送表》
2.《涉嫌違法案件初步調查證據移交清單》
3.《涉嫌違法線索移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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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涉嫌違法案件立案調查移送表
(區住房城鄉建委執法事項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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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線索 |
XX單位(項目)涉嫌存在XX違法行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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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違法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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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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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基本事實、涉嫌違法事項、涉嫌違反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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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科室(單位) 意 見 |
科室(單位)負責人: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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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科室(單位) 分管領導意見 |
分管領導: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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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住建執法辦 意 見 |
科室(單位)負責人:年月日 | ||
附件2
涉嫌違法案件初步調查證據移交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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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證據名稱 |
證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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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科室(單位):
移交人員(簽名):??????????????????????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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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科室(單位):
接收人員(簽名):?????????????????????? 年 ? ?月? ? 日
附件3
涉嫌違法線索移送表
(已劃轉執法事項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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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線索 |
XX單位(項目)涉嫌存在XX違法行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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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違法主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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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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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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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科室(單位) 意 見 |
科室(單位)負責人: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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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科室(單位) 分管領導意見 |
分管領導: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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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科 審核意見 |
科室(單位)負責人: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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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科 分管領導審核 |
分管領導:年月日 | ||
備注:此表由區住建執法辦存檔并建立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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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梁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 ?2025年5月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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