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038C/2026-00008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政府辦公室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數字化城市運行和治理中心2026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發布日期 | 2026-02-28 |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038C/2026-00008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政府辦公室 |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數字化城市運行和治理中心2026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 發布日期 | 2026-02-28 |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承接市級應用,建設本級特色應用,推動城市治理和運行領域迭代集成,支撐上傳下達、監測預警、快速響應、評價問效,實現平時保障城市高效運行、緊急突發事件高效協同處置。完成市級數字化城市運行和治理中心下達的業務事項數字化任務,推動本級業務事項、事件梳理和數字化,統籌本級業務部門應用集成和業務貫通,統籌本級業務部門按權責完成任務事件閉環處置,指導基層治理中心建設。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梁平區數字化城市運行和治理中心為隸屬于區政府辦公室的公益一類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副處級。內設6個內設機構,分別是綜合科、平臺建設科、監測預警科、指揮調度科、督查考核科、值班科。
重慶市梁平區數字化城市運行和治理中心預算是獨立核算的單位,納入本部門(單位)預算一并公開。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414.6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14.6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萬元,事業收入資金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資金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資金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資金0萬元,其他收入資金0萬元;收入比2025年減少190.43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62.54萬元,項目經費撥款減少252.97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414.6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375.08萬元,教育支出預算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23.6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7.9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7.99萬元。支出預算比2025年減少190.43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62.54萬元,項目經費撥款減少252.97萬元。
三、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14.63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14.63萬元,比2025年減少190.4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0元,比2025年增加62.54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保障單位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239.03萬元,比2025年減少252.97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減少。
2026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0.4萬元,比2025年減少9.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5年持平;公務接待費0.4萬元,比2025年減少9.6萬元,主要原因是我單位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公務用車;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5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日常公用經費21.74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4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6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414.63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單位無車輛。
(五)委托業務費情況。2026年委托業務費80萬元,比上年增加80萬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區治理中心大廳運維服務項目。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單位根據以前年度預算安排、項目需求等情況合理預計。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單位根據教育收費標準、學生人數等合理預計。
(三)事業收入(不含教育收費):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單位根據本年度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計劃,結合上年度收入等情況進行預計。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單位結合上年度上級補助收入等情況進行預計。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單位結合上年度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情況商附屬單位進行預計。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單位應當根據本年度事業單位經營活動計劃,結合上年度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規模、經營狀況和市場行情等因素進行預計。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收入,單位根據情況合理預計,全部編入預算。
(八)上年結轉結余資金:包括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余、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轉結余和單位資金結轉結余。財政撥款結轉是指項目實施周期內,年度預算執行結束時,預算未全部執行或因故未執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財政撥款資金。財政撥款結余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者因故終止,當年剩余的財政撥款資金。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轉結余、單位資金結轉結余是指年度預算執行結束時,當年實際剩余的財政專戶資金、單位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三)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四)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五)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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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高海燕?????聯系方式:1592327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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