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500228MB1958632Q/2026-00013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應急管理 | 體裁分類 | 應急管理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應急局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應急管理局(本級)2026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發布日期 | 2026-02-28 |
| 索引號 | 11500228MB1958632Q/2026-00013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應急管理 |
| 體裁分類 | 應急管理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應急局 |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應急管理局(本級)2026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 發布日期 | 2026-02-28 |
重慶市梁平區應急管理局(本級)
2026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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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重慶市梁平區應急管理局主要承擔以下職能:1.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2.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定,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監督實施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和地方標準。3.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4.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5.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6.統一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駐梁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7.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區委區政府對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業務建設、隊伍建設的指導和管理的協調組織,指導各鄉鎮(街道)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8.組織協調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9.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10.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下撥及市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11.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12.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13.負責煤礦、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執法監管、事故調查處理、應急救援管理、統計分析、宣傳教育培訓等綜合性工作。14.依法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15.制定水旱災害涉及民生方面的,以及森林火災、地震和地質災害的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區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區級救災物資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采購、儲運和管理,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16.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17.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區應急管理局本級內設9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規劃財務科)、應急指揮中心(綜合應急管理科)、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自然災害救援科、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工貿安全監督管理科、救災和物資保障科、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1675.4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675.4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萬元,事業收入資金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資金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資金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資金0萬元,其他收入資金0萬元;收入比2025年減少175.93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減少175.93萬元。
按照我區預算管理要求,結轉金額已納入相應性質的資金收入中進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結轉并編制到2026年預算的資金。
(二)支出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1675.41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75.4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9.6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4.5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9.96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561.28萬元;支出比2025年減少175.93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4.38萬元,項目支出減少220.31萬元。
三、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675.41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75.41萬元,比2025年減少175.9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66.2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81.84萬元,比2025年增加19.96萬元,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機關日常運轉的辦公經費、公車運行維護費、工會經費等;項目支出1209.22萬元,用于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安全生產監管和自然災害救災救助等重點工作,比2025年減少220.31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減少。
2026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40.5萬元,比2025年增加2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4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費盡量等于或小于上年數;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36.5萬元,比2025年增加26萬元,主要原因是市應急局劃撥13輛應急救援車輛用于應急救援,公車運行維護費增加;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6年無購買公車計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81.84萬元,比2025年增加19.96萬元,主要原因為公用經費綜合定額增加;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04.36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7.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96.8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 ?104.36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7.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96.86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6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600.99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5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業務用車3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業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
(五)委托業務費情況。2026年委托業務費涉及財撥資金334.26萬元,主要用于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費、法律顧問費、自然災害救災資金補助等。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單位根據以前年度預算安排、項目需求等情況合理預計。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單位根據教育收費標準、學生人數等合理預計。
(三)事業收入(不含教育收費):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單位根據本年度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計劃,結合上年度收入等情況進行預計。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單位結合上年度上級補助收入等情況進行預計。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單位結合上年度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情況商附屬單位進行預計。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單位應當根據本年度事業單位經營活動計劃,結合上年度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規模、經營狀況和市場行情等因素進行預計。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收入,單位根據情況合理預計,全部編入預算。
(八)上年結轉結余資金:包括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余、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轉結余和單位資金結轉結余。財政撥款結轉是指項目實施周期內,年度預算執行結束時,預算未全部執行或因故未執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財政撥款資金。財政撥款結余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者因故終止,當年剩余的財政撥款資金。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轉結余、單位資金結轉結余是指年度預算執行結束時,當年實際剩余的財政專戶資金、單位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三)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四)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五)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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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石小冉 ????聯系方式:023-53369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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