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089L/2026-00040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農業農村委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申報儲備國家蔬菜、稻谷產業集群項目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6-03-13 | 發布日期 | 2026-03-13 |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089L/2026-00040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 |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農業農村委 |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申報儲備國家蔬菜、稻谷產業集群項目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6-03-13 |
| 發布日期 | 2026-03-13 |
各鄉鎮(街道),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
根據國家產業集群建設要求,為持續提升我區蔬菜、稻谷產業在種業創新、數智農業、設施農業、加工物流、主體培育、服務能力提升、品牌建設等重點領域的發展,擬申報儲備一批蔬菜和稻谷產業集群項目。請各鄉鎮(街道)和市場主體結合蔬菜和稻谷產業發展需求,結合申報條件、補助標準及建設內容等要求,認真編制項目實施方案,積極申報。
一、基本條件
(一)申報主體。在梁平區內依法注冊并正常經營,從事蔬菜產業育種、種植、初加工、精深加工,以及從事稻谷種植、加工、社會化服務的農業經營主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從事科研或品牌建設的事業單位等。重大違規違紀及不誠信經營的農業經營主體不得申報。
(二)其他條件
1.管理制度健全,財務規范,具有良好成長性;
2.從事種植的經營主體要有產品品牌且正常使用;
3.積極帶動就業,有切實可行的產業聯農帶農機制;
4.具有項目申報、項目實施、自籌資金配套等能力。
二、補助要求
(一)補助原則。本項目僅支持蔬菜和稻谷產業經營主體,同一項目(或設施設備)不能重復享受其他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二)補助標準。農業企業按不超過實際有效投資額25%進行補助;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不超有效投資額50%進行補助。
(三)補助內容。大力推動智能溫室等設施蔬菜工廠建設,完善產地基礎設施;購置加工、冷鏈、篩選、包裝等通用設施設備;建設全程機械化蔬菜種植基地和工廠化育苗設施;提升蔬菜科研能力與品牌市場化推廣;同時,支持稻谷基地建設,提升社會化服務能力、加工能力、機械化能力,開展稻谷精深加工產品中試,以及推進產業聯合體建設。
(四)負面清單。中央財政獎補資金不得用于建設樓堂館所、市政道路、農村公路、綠化養護和旅游設施等與主導產業發展無關的一般性建設;不得用于人員工資、場地租賃、管理費、項目咨詢和論證評審費等一般性支出;不得大量購買種子、農藥、化肥、農膜、飼料、獸藥等一次性生產資料;不得大量購買辦公或實驗耗材;不得用于培訓、展銷(營銷)等環節中涉及一次性不易評價的支出;不得用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支持的建設內容。
三、申報資料
申報主體填寫項目申請表(附件1),編制項目實施方案(附件2),提供營業執照、土地流轉合同(種植業需取得交易鑒證書)、主要產品品牌等材料。所有材料(含申報表)簽章后掃描為電子文檔。
四、項目驗收
項目實行先建后補、以獎代補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進行補助,根據工作需要開展進度驗收和完工驗收。驗收需提供項目施工(設備采購)合同、規范發票、銀行支付憑證、建設過程管理、財務報表等資料;自籌資金需提供交易證明材料。
五、工作流程
(一)自主申報。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則,由經營主體向區農業農村委自愿申報,并在所在鄉鎮備案。
(二)項目審查。區農業農村委對申報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規性等進行審核,對項目建設情況實地查看,符合條件的納入項目庫管理。
(三)項目評審。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對項目庫的項目進行評審,并納入結余資金和以后批次補助名單。
(四)公示公開。將審定的擬補助名單掛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五)項目建設。申報主體自行按照項目申報內容開展項目建設。
(六)資金撥付。經現場驗收、數據核查后,按程序撥付補助資金。未完成的項目建設內容不撥付補助資金;自籌資金沒有達到要求,按照比例核減項目資金。
六、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內容真實,不得弄虛作假。若有項目申報不真實行為,納入產業發展黑名單。項目建設過程中,堅決防止耕地“非糧化”“非農化”問題。
(二)項目申報工作:區農業農村委發展規劃科(B棟202室),聯系人:周曉廷18223118813,申報資料傳郵箱2842432586@qq.com,申報截止時間2026年3月25日。
附件:1.梁平區產業集群建設項目申請表
?????2.項目實施方案(模板)
重慶市梁平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6年3月13日